疫情期间被隔离公司以年假抵扣是否合法
〖壹〗、【法律分析】疫情期间被隔离公司以年假抵扣是不合法的,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 ,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

〖贰〗 、疫情期间隔离不算年假 。以下是具体分析:首先,从政策规定的角度来看 ,因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疫情期间放假与年假之间的区别,即疫情期间的放假不属于年假范畴 ,不能用年假来抵扣。
〖叁〗 、法律分析:这个是不合理的,属于违法行为 。综合近来的现实情况来看,如自我隔离观察时间为14天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肆〗、用人单位未经协商直接扣年假不合理根据相关规定,疫情期间因政府依法采取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的,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直接以年假抵扣隔离期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与职工协商,在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年休假等假期抵扣工作日 。
疫情期间免税项目有哪些
疫情期间,餐饮住宿、旅游娱乐 、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行业收入免征增值税,该政策出自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属于临时性扶持措施。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特定时期内的免税、减按征收率征收以及历史政策回顾三方面内容。特定时期内的免税政策: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较为明确的免税优惠 。若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与生活服务:2022年全年 ,公交、地铁 、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以及餐饮住宿、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等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物资运输与流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蔬菜及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 ,均享受免税政策 。
防疫用品免税:政策内容:自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 ,免征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享受减免税优惠,这10个问题你需要知道
〖壹〗 、问题1:危货运输企业运输医用酒精能否免征增值税?根据8号公告,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医用酒精已被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因此运输医用酒精的收入可享受免税政策。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
〖贰〗、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其中包括医用酒精。若企业运输医用酒精,其运输收入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
〖叁〗 、问题1:一般纳税人享有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因操作失误开具了适用税率普通发票 ,在填写增值税附列资料一和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销售额填写含税还是不含税?在附列资料一和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栏次均填写发票上价税合计销售额。
〖肆〗、若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开具红字发票或作废原发票后 ,再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并享受免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伍〗、国家税务总局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一般减免 、特定主体减免、特定行业减免、困难企业减免等,申请需提交材料并经审核,政策期限因地区而异。具体如下:一般减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陆〗、四川政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土两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 。适用对象: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疫情期间湖北减税政策
〖壹〗 、增值税相关优惠留抵退税与设备抵扣: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以缓解资金压力 ,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新购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并享受增值税抵扣。例如,湖北三江航天江河橡塑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此政策减轻了运营负担 。
〖贰〗、湖北疫情期间的税务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全面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助力物资供应保障增值税相关: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 ,抓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落地。对医药、医疗、医用物资,蔬菜等农产品,交通物流等方面实施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叁〗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其中包括医用酒精 。若企业运输医用酒精,其运输收入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免税的增值税电子普...
〖壹〗、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取得免税发票的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
〖贰〗 、电子普通发票可直接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并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无需进行抵扣勾选,申报时将票面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0栏即可。但需注意 ,若电子发票税率栏次填写“免税”或不显示税额,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叁〗、但实际上,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 ,疫情期间免征或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调整事项,不影响纳税人按照政策规定计算抵扣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惯性思维导致抵扣不足:部分财务人员存在只有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惯性思维。









